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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样品的取样要求以及样点!

2021-03-10

  一、样品取样的要求

  1)在取样之前应确认货、证是否相符。

  2)取样过程中应避免与水等环境的不良因素影响,防止样品被污染。

  3)取样用具(如注射器、采血管、试管、探子、铲子、匙、取样器、剪子、样品袋等)必须是经过灭菌的。

  4)对采集的样品一般要求随机取样。若怀疑有可能受病原体污染或者带有病原体的样品,可以进行选择取样。

  5)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装、袋装、瓶装和罐装),应取完整密封的样品。如果样品很大,则需用无菌取样器取样;若样品是粉末,应边取边混合;若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若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而非冷冻动物产品须保持在0℃~5℃中保存。

  6)取样前或取样后应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样品袋上立即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除(包括品名、来源、数量、取样地点、取样人及取样日期)。

  7)获取有关取样产品的信息:如样品名称、批量大小、包装类型、包装容器体积、生产线、产品编号或控制号、批量号、标签内容、包装破损状况、产品存放地点或建筑物的基本情况等。

  8)当客户对所规定的取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取样资料,并记入包含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9)当取样作为检测一部分时,实验室应有程序记录与取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这些纪录应包括所用的取样程序、取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如果相关)、必要时有抽样地点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果合适,还应包括取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二、食品微生物学的取样点

  食品微生物的取样计划中常包括以下取样点:原料、生产线(半成品、环境)、成品、库存样品、零售商店、或批发市场、进口或出口口岸。

  原料的取样包括食品生产所用的原始材料、添加剂、辅助材料及生产用水等。

  生产线样品是指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同加工环节所取的样品,包括半成品、加工台面、与被加工食品接触的仪器面以及操作器具等。对生产线样品的采集能够确定细菌污染的来源,可用于食品加工企业对产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的了解和控制,同时能够用于特定产品生产环节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HACCP的验证工作。另外还可以配合生产加工,在生产前后或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样品(如地面、墙壁、天花板以及空气等)取样进行检验,以检测加工环境的卫生状况。

  库存样品的取样检验可以测定产品在保质期内微生物的变化情况,同时也可以间接对产品的保质期是否合理进行验证。

  零售商店或批发市场的样品的检测结果,能够反映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微生物的变化情况,能够对改进产品的加工工艺起到反馈作用。

  进口或出口样品通常是按照进出口商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取样和检测的。但要特别注意的事,进出口食品的微生物指标除满足进出口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世界上很多国家禁止含有致病菌的食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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